Denounce with righteous indignation and dislike men who are beguiled and demoralized by the charms pleasure moment so blinded desire that they cannot foresee the pain and trouble.
閱讀更多民法「意定監護」制度,是指本人在意識清楚,表達能力健全的時候,預先找到可以信任的人來擔任意定監護受任人,並與他簽訂意定監護契約,約定在將來有一天,自己老了、病了,失去自主生活能力而受到監護宣告時,由受任人來擔任自己的監護人,負責照顧本人的生活起居、健康照護、財產管理,直到本人身故或契約結束為止。
意訂監護有什麼好處?
可以事先約定好在未來若自己受到監護宣告時,由你信任的人來當你的監護人,妥善管理及運用你的財產,以你希望的方式照顧你。
可以選任没有親屬關係的人來做為你的意定監護契約受任人,包括朋友、伴侶、同居人…,只要是你自己信任的人都可以。
因為意定監護受任人是自願承擔監護責任,通常更能積極地執行對你的監護任務。
當你失去意思表示能力時,意定監護受任人也可以幫你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法院審理裁定時會優先選定你指定的意定監護受任人作為你的監護人。
你可以同時選定數個受任人,根據他們的專長或意願分配監護領域,減輕各別監護人的負擔。
你可以在意定監護契約裡約定意定監護人有多少酬勞,或者不用酬勞。
擁有億萬家產的王伯伯事業飛黃騰達,在一次返家路途上站在茫茫人群中,有將近半個小時完全想不起自己要去哪裡,焦慮卻只敢呆站在每天行走的道路上。
事發後去醫院做了完整的檢查,醫生很明確地告訴王伯伯,他正面臨著記憶力衰退,至此王伯伯不禁擔心幾年後可能會變成麻煩家人的失智老人…。
王伯伯的愛妻已經離世,身邊的親人只有一個弟弟及兒子,王伯伯知道他們二人都在覬覦著他的財產,如果不幸失智了以後,不想讓他們成為自己的監護人,取得管理財產和照護自己的權限。
- 1 簽署意定監護契約
- 意定監護必需訂立書面契約,不可以用口頭契約取代。
- 2 親自辦理 作成公證書
- 辦理須由委任人偕同受任人親自前往,不能拜託他人代替出席。
- 3 監護宣告事實發生
- 意定監護委任人需被鑑定為喪失識別能力,才符合受監護宣告的條件。
- 4 聲請法院為監護宣告
- 包括受任人及聲請權人,皆有權為委任人聲請監護宣告。
- 5 受任人擔任監護人
- 監護宣告後,受任人就會開始根據意定監護契約的內容執行監護任務。
在簽訂意定監護契約之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並且找到符合資格的受任人,只要你是:
- 成年人(民法規定滿18歲為成年)
- 具完全行為能力人
- 不論身體健康與否,只要簽約時意識清楚,表達能力健全
基本上只要符合監護人資格的人,都可以接受委任作為他人的意定監護人。監護人於執行有關受監護人之生活、護養療治及財產管理之職務時,應尊重受監護人之意思,並考量其身心狀態與生活狀況。
根據民法第109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監護人: 未成年、失蹤、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意定監護是指當一個人還能夠做決定的時,提前選擇一位你信任的對象,在你無法做決定時協助你進行符合個人意志與期待的決定。
這個人可以是你的朋友、家人或同事、或是信任的管家,只要雙方同意並完成公證程序。未來當因為精神障礙或其他原因無法充分表達意願時,這位指定對象就會成為監護人,協助處理各種事務。同時這樣的安排可以隨時撤回或更改,確保你的規劃想法隨著你的價值觀持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