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傳承案例分享:如何透過「贈與+信託」的方式達成節稅並且保有財產的控制權
你會從這篇文章得到什麼?
在資產傳承的案例中,我們時常碰到長輩卡在想節稅與掌控財產控制權的抉擇之中,擔憂如果自己過早把不動產、資產轉移給子女,會讓他們隨意揮霍,在這個時候「贈與+信託」就是一個非常棒的策略,讓你可以在節稅的同時,保有財產的控制權,詳細的執行案例有諸多細節,但我們可以從下文中的案例中了解到成立信託的好處。
Water Lin
安睿宏觀證券投資顧問 規劃諮詢部經理
提早贈與不動產節省遺產稅,並保有財產的控制權的方式
在我們服務的過程中,常常接到客戶的擔憂是為了要節省遺產稅,想先把一部份財產移轉給子女,可是又怕一旦送出去後,子女不懂事輕易的把到手的財產揮霍掉。
若你有這樣的困擾,我們想告訴你,信託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
想節遺產稅又想保有財產控制權,我們會建議客戶考慮採取「贈與+信託」的方式,簡單的說就是父母先將財產贈與給子女,同時要求子女必須將受贈財產信託回來給父母管理的意思。
這麼做的好處是,透過生前贈與,父母提早將財產部份移轉給子女,有機會降低遺產稅。而子女成為財產的實質持有人後,再採用信託制度,由子女擔任委託人,父母擔任受託人,交由父母管理財產,掌握控制權,讓父母感到安心。如果該財產有收益(例如租金收入)的話也可以把父母設定為共同受益人,一起共享。等到信託契約解除後(比如父母身故),再交還財產給子女,在信託的機制下,父母是財產的名義持有人,子女就不能隨意的處分財產或向銀行扺押貸款,可確保財產安全。
信託架構圖
信託是一種機制,受「信託法」規範,就是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信託契約後交付信託財產,由受託人為指定受益人的利益,依信託契約約定管理或運用信託財產。以『信託』方式來管理財產,可以同時達到財產控制、照顧弱勢、資產保護及債務隔離的目的。
資產傳承案例:不動產「贈與+信託」的執行方法
台北王伯伯有一間正在收租的不動產,市價約5仟萬,每個月靠租金收入支應退休生活無虞。除此之外,王伯伯名下還有其他財產,合計大約有1億元左右,因為擔心身故後兒子(王大明)可能需要繳納高額的遺產稅,王伯伯想先把這間價值比較高的不動產贈與給兒子,但又怕兒子偷偷把它賣掉。
在贈與之前,王伯伯先跟兒子約定好,贈與後兒子須將不動產交付信託,由爸爸擔任信託受託人,同時由爸爸跟兒子擔任共同受益人,在爸爸還健在的時候,租金收益繼續供應爸爸的退休生活,等到爸爸過世(受託人死亡)後,信託契約解除,不動產回歸兒子名下,由兒子處理。同時也找一位值得信任的親友擔任信託監察人,監督受託人按照信託契約約定管理財產,保障雙方的權利。
項目 | 標的/人員 | 說明 |
信託財產 | 不動產一筆 | 出租,有租金收益 |
委託人 | 兒子(王大明) | 實質持有人,但不能隨意處分 |
受託人 | 父親(王伯伯) | 名義持有人,對不動產有管理權 |
受益人 | 父親+兒子 | |
監察人 | 親友或專業人士 | |
信託利益分配 | 父親(王伯伯) | 可約定分配比例 |
最終受益人 | 兒子(王大明) | 契約解除後交付財產 |
信託的好處:掌握財產控制權
事實上,如果陳董一開始什麼事情都不做,把這筆不動產留待百年後子女以繼承方式移轉,雖然需要繳納遺產稅,但在計算遺產總額時,是用低於市價的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價值計算,遺產稅率最高只有20%,相較於房地合一稅率最高45%來說,還是低很多的,而且子女繼承後如若不想住而出售,仍可適用舊制計算稅額。
即便是當時用贈與的,如果陳董擔心子女揮霍守不住財產的話,可以在贈與時簽訂贈與契約,未來子女若違反條件可以撤銷贈與,不必再反贈與回來。又或者利用信託機制來保有贈與出去財產的控制權,這些都是可以依照陳董的想法去設計的傳承方法。
理財規劃顧問的建議:注意房地合一稅的持有時間
特別提醒,不動產的移轉需要考慮房地合稅一課稅問題,如果受贈後無法長期持有,短期內需要再移轉的話,可能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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