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務快訊:企業主公私帳戶混用,用個人帳戶收企業營收,遭國稅局查獲,補稅罰鍰400萬元!
企業主公私帳戶混用遭國稅局查獲,補稅罰鍰400萬元!
國稅局表示臺灣中小型家族企業多,常有企業主利用個人帳戶收受企業營收款項,公司帳戶混用,卻未依規定記載帳簿,且未申報繳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遭國稅局查獲後除了補稅還要裁罰。

實際案例說明
國稅局近期查核發現小安公司為求資金調度便利性,利用負責人個人帳戶收取公司貨款及墊付進貨款項與各項費用,經國稅局先行核對該公司申報資料與收款明細,並給予充分說明及補證資料的時間,俟釐清收付款性質後。
小安公司坦承使用個人帳戶收取公司部分營收款項,該案計查獲小安公司短漏報銷售額新臺幣1億6千萬餘元,且未如實申報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補稅800萬餘元,並裁處罰鍰400萬餘元。
公私帳戶混用,需注意
- 依規定記載帳簿,詳實記錄所有收付款項。
- 如實申報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若在未經檢舉或調查前,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捐者,僅予加計利息,可免予處罰。
- 公告114年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專案已於110年1月2日起實施
- 感謝顧問幫忙審視保單,決定去留,讓我明確知道哪些要處理,也清楚該怎麼配置投資組合|心得回饋|規劃案例|
- 感謝顧問提供明確具體的執行方案,讓我能安心且順利的完成目標|心得回饋|規劃案例|
- 謝謝你讓我的財務第一次有如此清楚的全貌,還有未來有清楚的財務規劃路徑可以依循|心得回饋|規劃案例|
Previous Post
稅務快訊:公益出租人租金收入免稅優惠,房東最高可享18萬免稅優惠!
Next Post
旅平險評價國泰產|海外旅遊不便險-海外享樂豪華型(U2)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