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快訊:獨資、合夥賣房有新稅法!快看如何省稅又合法申報!
如果你是獨資經營或合夥經營的營利事業組織型態,而且在105年1月1日以後買了房屋或土地,如在110年7月1日以後賣掉的話,就要按照個人適用房地合一稅的規定來報繳交房地合一稅,而不是按照具有獨立法人人格的營利事業組織的規定。
獨資經營、合夥經營,出售房屋土地時需注意:
個人申報:
如果你是獨資或合夥組織,因該房地登記所有權人為個人,賣房時就要以個人的名義申報繳稅。
申報期限:
在賣出房地的隔天算起,你有30天的時間要向稅務機關申報。
準備文件:
申報時,你需要準備買賣合約的影本和其他相關文件。
計算稅額:
稅額會根據你持有房地的時間長短來決定,持有時間越短,稅率越高。
實際案例說明
小安開了一間獨資公司,為了經營需要在 106年買了一筆房產登記在小安名下,小安在111年賣掉。雖然這棟房子是公司在使用,但因為小安是獨資經營,當時買入時登記在負責人小安名下,所以他必須以個人名義負責這筆房產交易的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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