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快訊:土地交換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嗎?土地交換也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嗎 
稅務快訊:土地交換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嗎?土地交換也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嗎 

稅務快訊:土地交換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嗎?土地交換也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嗎 

 土地交換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嗎? 

當您進行土地交換時,按照土地稅法第34條所稱「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包括「交換」之土地在內,也就是「交換」視同「買賣」,此行為等同於雙方都出售了原有的土地,並購買了新的土地。 

因此,按照土地增值稅的規定,雙方都需要分別申報土地增值稅。  

申報土地增值稅的時間: 

交換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天內: 雙方應向所在地的稅捐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申報土地增值稅的方式: 

按原持分土地現值申報:  

不論交換的土地面積或價值如何,都需按照自己原持分土地的現值申報,而非以交換的差額為基準。 

選擇適用稅率: 

您可選擇適用一般用地稅率或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後者稅率較低。 

土地交換的節稅技巧: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 

如果交換的土地符合下列條件,您就可以享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目前為 10%): 

土地面積限制:  

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300 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未超過 700 平方公尺。 

建物所有權:  

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戶籍登記:

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其中一人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使用情形:

交換前一年內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符合上述條件者,即可享有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大幅降低稅負。 

結論: 

土地交換涉及的稅務問題較為複雜,建議您在進行土地交換前,務必諮詢專業的會計師或稅務顧問,以確保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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