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快訊:房屋拆除重建期間,把戶籍遷出後,仍能享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 嗎?
稅務快訊:房屋拆除重建期間,把戶籍遷出後,仍能享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 嗎?

稅務快訊:房屋拆除重建期間,把戶籍遷出後,仍能享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 嗎?

房屋拆除重建期間,把戶籍遷出後,仍能享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 嗎?

老舊房屋拆除並於原址重建房屋,房屋拆除前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已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者,於房屋拆除重建期間遷出戶籍,將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不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

新建房屋後,重新申請自用住宅地稅率的條件 申請時間

在房屋拆除重建期間遷出戶籍,失去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於新建房屋建築完成後,如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重新遷入戶籍,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重新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於地價稅開徵40天(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當年即可適用,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起適用。

拆除老屋,需要在何時註銷房屋稅籍資料?

房屋拆除,納稅人應於拆除完成日起30日內申報拆除,稅捐機關查實後,應於拆除日當月起免徵房屋稅並註銷稅籍。

重建後才發現,忘記註銷房屋稅籍資料,多繳的房屋稅是否可退?

如果納稅人未於期限內申報註銷房屋稅籍資料,只要檢附相關拆除證明文件,仍可追溯至該證明文件之日起註銷稅籍。

稅務局表示,當拆除執照核發時,未能如期向稅捐機關申報拆除,等到原地重建後再補行申報,雖已逾申報期限,仍可依勘驗拆除剩餘土石方時,所檢附之勘驗紀錄表中之現勘日期作為事實發生日,追溯至自勘驗日當月起註銷房屋稅籍並退還溢繳稅款。

另外如屬部分拆除或重建,致面積減少,也應申報部分拆除,稅捐機關會重新核算課稅面積及房屋現值,以減輕民眾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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