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快訊:預售屋換約繳房地合一稅!移轉費用的成交價3%是這樣算的

稅務快訊:預售屋換約繳房地合一稅!移轉費用的成交價3%是這樣算的

稅務快訊:預售屋換約繳房地合一稅!移轉費用的成交價這樣算

自110年7月1日起,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購買的預售屋,若於110年7月1日以後轉賣,就必須申報房地合一稅,其中用以計算移轉費用3%(以30萬為限)的成交價,有許多人會以為是用換約時的房地買賣成交價做計算,但此成交價並非指買賣成交價格,而是以實際收取價額為認定基礎做計算。

移轉費扣除額,成交價3%是這樣算的

在計算房地合一稅移轉費扣除額時,移轉費用以成交價額3%計算,不是來自買賣時的成交價,而是來自轉讓者實際收取之金額。 

實際案例說明

假設 小安以1,000萬元向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並陸續支付建商300萬元的款項,一年後以1,030萬與小宏簽訂轉讓契約,房地合一稅移轉費用成本是這樣算

移轉費用扣除額99,000元=〔成交獲利30萬元(1,030萬元-1,000萬元)+已支付費用300萬元)〕x3%

結論

預售屋換約,不只有時間的限制,在扣除額上也有許多需要注意之處,請務必正確認定成交價和計算移轉費用,以避免錯估應納稅額。如有疑問,建議諮詢專業人士或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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