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快訊:幫子女買房想節稅?稅務專家教你善用每年244萬贈與免稅額
幫子女買房想節稅?稅務專家教你善用每年244萬贈與免稅額
父母可善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分別贈與子女,不僅能達到節稅規劃的目的,也能實質減輕子女購屋的經濟壓力。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人「每年」可從贈與總額中扣除免稅額。目前,每人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為新台幣(以下同)244萬元。換句話說,贈與人在同一個年度內,只要贈與金額累計不超過244萬元,就無需繳納贈與稅。
另外,所謂「同一年」是以曆年制計算,也就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今年(113年)已接近尾聲,明年(114年)又將重新計算免稅額。
因此,父母可靈活運用這項規定,由父母雙方分別贈與子女。
實際案例說明
若父母計畫協助子女未來購買千萬元以上的房產,可考慮在今年12月底前,父母各贈與子女244萬元現金,合計488萬元;接著在明年1月,再各贈與子女244萬元,如此一來,在短短幾個月內,子女即可獲得高達976萬元的贈與,不僅完全免繳贈與稅,更能有效減輕子女購屋的負擔。
特別提醒
若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應在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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