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綜合所得稅 2025 報稅好懂5步驟!同場教學五月房屋稅2.0上路試算!所得申報制度常見的5大地雷!立即輸入所得稅級距試算表估算
你會從這篇文章得到什麼?
2025年5月即將開始的綜合所得稅申報,稅制有多項重要變革,納稅人應特別留意,包括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和特別扣除額均有所調整。同時,2025年將實施房屋稅2.0政策,影響自住房屋稅率及相關稅負計算。為避免觸及逃漏稅地雷,納稅人應注意如實申報所有所得,避免遺漏或短報;正確適用免稅額或扣除額,避免誤用;若有海外所得或投資所得超過750萬元,應依法申報;出售未上市櫃股票的所得也需申報;夫妻分居各自申報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2025 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5月開跑
綜合所得稅,是指個人在一定期間內所得的全部所得,包括工作薪資收入、獎金、股息、利息、租金、版稅等收入。今年的報稅政策有許多新的變化,除了手機報稅3.0再優化,還調高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特別扣除額等。這些調整讓納稅民眾能夠減輕報稅負擔,更加輕鬆地度過報稅季。
所得稅制度涵蓋多種收入類型,包括薪資所得、投資所得(如股利、資本利得、利息、租賃所得)等,股利所得通常按20%的稅率課徵,證券交易所得則課徵0.3%的交易稅,房地產交易所得則適用累進稅率。台灣與部分國家簽訂了避免雙重課稅的協定,以減輕跨國工作或投資人士的稅務負擔。對於在台灣居住的稅務居民,若海外所得超過新台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台幣750萬元,則需適用最低稅負制,稅率為20%。
誰要需要繳納所得稅?
在台灣擁有永久住所、或主要的經濟利益是判斷稅務居民身份的重要因素。稅務居民需就其全球所得(若超過一定門檻)進行申報,並適用最低稅負制。
- 對於在台灣居住未滿90天的非稅務居民,若薪資是由台灣境內的公司支付,則當中屬於台灣來源的所得,將被課徵18%的預扣稅款;若薪資是由境外雇主支付且未轉嫁給台灣企業,則可免除台灣的所得稅。
- 若居住超過90天但未滿183天,其在台灣境內或境外因在台灣提供勞務而獲得的報酬,將按18%的稅率課徵所得稅,稅務居民的認定標準主要依據在台灣居住的天數是否超過183天。
- 對於在台灣居住滿183天的稅務居民,淨所得將根據累進稅率課徵,稅率從5%至40%不等。
2025 申報綜合所得稅重點
- 稅期開始:5月1日
- 稅期截止:5月31日
- 預估申報戶:650萬戶以上
2025年申報綜所稅有什麼不同?
變動一:免稅額扣除額皆有上調
2024年(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以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通通都調高了!
簡單來說,2025年5月1日至6月2日 申報 2024年 所得稅時,大家可以享受到以下政策:
- 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 每人基本生活費從19.2萬元調高到 21萬元,足足多了1.8萬元,這部分對於家戶人口較多的家庭來說,減稅效果會更明顯。
- 免稅額提高:
- 一般免稅額從9.2萬元提高到 9.7萬元。
- 年滿70歲的納稅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免稅額,則從13.8萬元提高到 14.55萬元。
- 標準扣除額調高:
- 單身標準扣除額從12.4萬元提高到 13.1萬元。
- 有配偶者的標準扣除額,則從24.8萬元提高到 26.2萬元。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同步調高: 皆從20.7萬元提高到 21.8萬元。
這些額度調高代表大家可以列報的扣除額度變高了,能從所得總額中減除的金額也就更多。
變動二:優化所得稅扣繳制度
這項優化所得稅扣繳制度的新制,是從「2025年1月1日起給付的所得」開始適用喔! 也就是說,2025年行號在給付員工薪水、或是給付其他人所得時,就要開始適用新的扣繳規定了。
- 優化 所得稅扣繳制度: 這部分是針對公司、機關、團體等扣繳義務人的。 簡單來說,就是誰負責幫員工或其他人扣繳所得稅。 這次的優化重點有三個:
- 扣繳義務人變更: 以前,扣繳義務人可能是事業負責人或是機關團體的主管等「自然人」,也就是某個人來負責扣繳。 但新制改為事業、機關或團體「本身」作為扣繳義務人。 這樣一來,責任歸屬更明確,也更符合組織運作的實際情況。
- 非居住者扣繳期限可延長: 針對非居住者(例如在台灣沒有戶籍,但在台灣有收入的外籍人士)的扣繳稅款繳納、憑單申報及填發期限,如果遇到連續3日以上的國定假日,可以延長5天。 這讓負責辦理扣繳的單位在遇到連續假期時,有更充裕的時間可以作業。
- 未依規定申報或填發憑單的處罰更彈性: 對於沒有依照規定申報或填發扣繳憑單的扣繳義務人,稽徵機關可以依照個案違章情節的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 這表示處罰會更人性化,不會一概而論。
報稅期間與退稅時間點
今年報稅維持法定申報期間1個月。而今年的第一批退稅時間為7月31日。對象包含5月31日前採網路申報者(含手機報稅);5月31日前利用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電話語音回復確認案件;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覆的退稅案件。
可以延期繳納稅金嗎?
綜所稅期間是否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答案是可以的。申報期間若無法一次完稅,可以申請延期繳納、期限最長1年,或分期繳納、最多分3年。

綜合所得稅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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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綜合所得總額」
簡單來說,「綜合所得總額」 就是把你去年一整年(也就是1月到12月)賺到的各種收入全部加總起來的一個數字。這個數字是計算你應繳多少稅的基礎,所以非常重要!
那到底有哪些收入要算進去呢?只要是你本人、你的配偶,還有你申報扶養的親屬,在去年有賺到以下這幾種所得來源,通通都要算進來:
- 營利所得: 簡單說就是做生意賺的錢,像是開公司、開店當老闆等等。
- 執行業務所得: 這通常是指靠專業技能賺錢的人,像是醫生、律師、會計師、設計師、表演者等等。
- 薪資所得: 這個大家最熟悉啦!就是上班族領的薪水、獎金都算在這裡。
- 利息所得: 錢存在銀行、買債券、借錢給別人收的利息都算。
- 租賃所得: 把房子、土地租給別人收的租金。
- 權利金所得: 像是專利、版權、商標等等,授權給別人使用收的錢。
- 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 農夫、漁民、牧場主人等等,靠自己勞力生產賺的錢。
- 財產交易所得: 買賣房子、股票、基金等等,賺到的錢。
-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參加比賽贏的獎金、抽獎抽到的獎品,或是尾牙摸彩中的獎項都算。
- 退職所得: 退休金、資遣費等等。
- 其他所得: 上面沒提到的,但性質上屬於所得的,像是稿費、鐘點費等等。
所以,大家要記得,報稅的時候,要把上面這些林林總總的收入都盤點一下,加總起來,這樣才能算出你的「綜合所得總額」喔!
計算「免稅額」
簡單來說,「免稅額」它是一個固定的扣除金額,可以從你的「綜合所得總額」裡面扣除,扣除之後剩下的錢,才真的會被計算課稅。 所以,免稅額越高,你的應課稅所得就越少,要繳的稅也就越少!
一、免稅額有多少?看身分、看年齡!
除了自己和配偶,到底還可以扶養哪些親屬來增加免稅額呢?這個金額會根據身分別和年齡而有所不同:
- 未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 每個人每年可以扣除 97,000 元!
- 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 (像是父母、祖父母): 每個人每年可以扣除 145,500 元!
二、誰可以列報免稅額?重點在「扶養親屬」!
那到底誰可以適用免稅額呢? 主要就是看你有沒有「扶養親屬」。 你可以扶養的親屬越多,可以列報的免稅額就越多。提醒大家,列報扶養親屬是需要符合一些條件的喔! 像是親屬的年收入不能超過一定的金額,而且你要真的有扶養他們的事實。通常可被扶養的親屬包括:
- 直系親屬尊親屬: 像是你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等。 如果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他們的免稅額會更高!
- 子女: 你的小孩,包含未成年或是滿20歲但還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的小孩。
- 兄弟姐妹: 未成年或是滿20歲但還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的兄弟姐妹。
- 其他親屬或家屬: 像是伯叔姑姨、舅舅阿姨等等,如果符合一定的條件 (像是未成年、年滿60歲無謀生能力,或是身心障礙),而且確實受你扶養,也可以列報免稅額。
以下附上國稅局明確定義這些親屬,包含:
- 年滿 60 歲 就符合資格!
- 未滿 60 歲,但「沒有謀生能力」 也可以! 什麼是「沒有謀生能力」呢? 政府有明確的定義:
- 當年度所得額 沒有超過 210,000 元 (113年度的標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是精神衛生法規定的病人。因為身體、精神、智能障礙或重大疾病,需要長期治療或療養,而且有醫院證明,無法自己生活或工作。符合衛福部公告的長期照顧身心失能者,一樣要 無法自己生活或工作。受監護宣告,而且還沒撤銷。
- 未成年就可以扶養! 就算小孩有收入,也不能自己單獨報稅。
- 已成年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也可以扶養:
- 在校就學 (要有正式學籍,像是大學、研究所,但不包含補習班、暑修)、身心障礙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無謀生能力 (跟上面直系尊親屬的無謀生能力定義一樣)。
- 重點提醒: 扶養子女如果是因為 在校就學,要記得附上 學費收據、學生證 等證明文件。 如果是 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就要附上 身心障礙證明或醫師證明。
- 條件跟子女差不多,未成年或已成年,只要符合 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其中一項,而且 受你扶養 就可以列報免稅額。 證明文件也跟子女一樣。
- 這個範圍比較廣,包括 民法上規定的親屬 (像是叔叔、伯父、舅舅、阿姨、姪子、外甥、媳婦、孫子等等),還有 雖然不是親屬,但跟你住在一起,而且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家屬」 (像是沒有親屬關係的同居人)。
- 要列報這些親屬或家屬的免稅額,除了要符合 未成年或已成年但 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的條件外,還要 「確實受你扶養」,而且符合以下其中一項:
- 符合民法規定,你對他有法定扶養義務。
- 雖然不是親屬,但你們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
- 同一戶籍 的親屬或家屬,可以附上 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
- 非同一戶籍,但同居一家 的親屬或家屬,要附上 受扶養者 (或監護人) 簽名的切結書,證明他們確實受你扶養。
- 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的證明文件,跟前面說的一樣,也要記得附上喔!
計算「一般扣除額」
扣除額主要分成兩種:「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這兩種只能選一種來用喔!選哪個比較划算,就要看你的情況了。
一、 快速又方便的「標準扣除額」
「標準扣除額」就像是政府為了讓大家報稅更方便,提供的一個「懶人包」。它最大的優點就是「簡單」!你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明文件,只要你是單身,就直接扣除 13.1 萬元,如果你是已婚,而且是跟配偶合併申報,那就可以扣除 26.2 萬元!
- 誰適合用標準扣除額?
- 平常沒有在收集單據、想要快速報稅的人。
- 算一算發現自己的列舉扣除額加起來,也沒有超過標準扣除額的人。
- 特別注意: 如果你是去年(113年度)結婚的新婚夫妻,今年報稅(114年)有一個小小的彈性喔!你們可以選擇夫妻分開申報,也可以選擇合併申報。如果選擇分開申報,每人都可以用單身者的標準扣除額 12萬4千元。
二、 精打細算的「列舉扣除額」
如果你平常有做一些特定的事項,像是捐款、買保險、看醫生、買房、租房子等等,而且有保留相關的單據,那就可以考慮用「列舉扣除額」。
以下就幫大家整理一下,常見的「列舉扣除額」項目有哪些:
- 對象: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
- 限制: 捐贈金額不能超過你「綜合所得總額」的 20%。
- 舉例: 你捐款給慈善基金會、學校、博物館等等,這些捐款都可以列舉扣除,但總額有限制。
- 對象: 政府 (國防、勞軍、古蹟等)。
- 限制: 沒有金額限制,捐多少算多少!
- 舉例: 捐給國防部、慰勞軍隊、古蹟維護的捐款,可以全額扣除。
- 對象: 依《私立學校法第62條》規定的捐贈。
- 限制: 捐贈金額不能超過你「綜合所得總額」的 50%。
- 說明: 這類捐贈通常是指對私立學校的捐款,但要符合特定的法律規定。
- 對象: 依《政治獻金法》規定的捐贈。
- 限制: 捐贈金額不能超過你「綜合所得總額」的 20%,而且最高只能扣除 20萬元。
- 說明: 捐給政黨、政治團體或候選人的政治獻金,可以列舉扣除,但有金額上限。
- 對象: 幫自己、配偶、或是受扶養的直系親屬買的保險。
- 種類: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軍公教保險。
- 限制:每個人最多可以扣除 2萬4千元。而且要注意,被保險人和要保人必須要在同一個申報戶裡面喔!
- 舉例: 你幫自己、爸媽、小孩買的壽險、意外險、勞保等等,保費都可以列舉扣除,但每人每年最多只能扣2萬4。
- 對象: 自己、配偶、受扶養親屬的健保費。
- 限制: 沒有金額限制,繳多少算多少!而且就算你不是跟被保險人同一個戶籍,也可以扣除喔!
- 舉例: 你幫全家人繳的健保費,都可以全額扣除,不用擔心金額上限。
- 條件: 必須是去公立醫院或是有健保特約的醫療院所看病、生小孩的費用。而且要扣掉保險給付之後,自己實際付的錢才可以扣除。
- 限制: 沒有金額限制,符合條件的醫藥費和生育費,都可以全額扣除!
- 舉例: 去醫院看病、住院、生產的費用,只要是自己付的,而且符合規定,都可以列舉扣除。但如果是去看牙齒美容、做醫美、或是買營養補品,這些費用就不能扣除喔!
- 條件: 因為不可抗力的災害 (像是地震、颱風、火災等等) 造成的財產損失。而且要扣掉保險賠償、政府救濟金、或是賣掉災損財產的錢之後,剩下的損失才可以扣除。
- 限制: 沒有金額限制,符合條件的災害損失,都可以全額扣除。
- 舉例: 家裡因為地震倒塌、被颱風淹水等等,造成的財產損失,可以列舉扣除。
- 條件: 為了買自住的房子,跟金融機構借錢付的利息。而且這間房子不能出租、不能做生意、也不能做事務所。
- 限制: 每年最多可以扣除 30萬元,而且要扣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之後,才能算可以扣多少。
- 說明: 這個比較複雜一點,簡單來說,如果你有買房自住,而且有貸款,可以扣除一部分的房貸利息,但要注意一些限制和計算方式。
- 條件: 付給房東的租金。但如果你的房子是做生意或營業使用的,或是你已經申報了購屋借款利息,就不能再扣除租金了喔!
- 限制: 每年最多可以扣除 12萬元。
- 舉例: 如果你是租房子住,房租可以列舉扣除,但要注意金額上限與限制。
- 說明: 這些是給候選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罷免案的提議人或被罷免人,在選舉或罷免活動期間,為了競選或罷免活動花的錢,可以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列舉扣除。
- 限制: 要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相關規定,詳細規定可以參考這些法律條文。
「列舉扣除額」就像是更「客製化」的扣除額,你可以把你符合規定的項目一一列出來,然後加總起來扣除。雖然步驟比較多一點,需要準備一些證明文件,但是如果你的列舉扣除額加起來超過了標準扣除額,就可以幫你省下更多稅!
計算「特別扣除額」
「特別扣除額」顧名思義,就是針對一些特定情況,額外提供的扣除額。如果你符合這些情況,就可以再多扣一些錢,讓你的稅金更少!
跟「列舉扣除額」一樣,要使用「特別扣除額」,有些項目也需要準備證明文件喔!還有一些像「幼兒學前」和「長期照顧」扣除額的排富條款,也就是說,如果你的所得太高,可能就不能用使用這些扣除額。
一、 財產交易損失
- 重點: 如果你今年賣房子,結果賠錢了,這個損失可以拿來扣稅喔!
- 限制:
- 只能扣財產交易所得: 你的財產交易損失,最多只能扣掉你今年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簡單來說,如果你今年賣房子賠了 50 萬,但你今年沒有其他財產交易的收入,那這 50 萬的損失就沒辦法全部扣掉。
- 三年內可抵扣: 如果今年的財產交易所得不夠扣,剩下的損失可以留到未來三年,慢慢扣抵之後的財產交易所得。
- 誰適合用? 今年有賣房子或其他財產,而且是賠錢的人。
二、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 重點: 如果你有把錢放在銀行定存,這些利息收入就可以扣稅!
- 限制: 每個申報戶最多可以扣除 27 萬元。
- 誰適合用? 家戶有比較多存款、定存利息收入的人。
三、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重點: 如果你自己、配偶或是受扶養的親屬是身心障礙者,就可以扣除!
- 資格: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是符合《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
- 金額: 每個人可以扣除 21.8 萬元!
- 誰適合用? 家裡有身心障礙成員的人。
四、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 重點: 家裡有五歲以下的幼兒,可以扣除!
- 資格: 育有 5 歲 (含) 以下 的幼兒。
- 金額: 每個幼兒可以扣除 12 萬元!
- 誰適合用? 家裡有小小孩的爸媽們。
五、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 重點:如果你有扶養子女,而且他們有去教育部認可的國內外大專院校唸書,可以扣除學費!
- 資格:受扶養的子女,就讀教育部認可的國內外大專院校。
- 限制:每個人最多可以扣除 2 萬 5 千元。而且空大、空中專校、及進修學士班是不適用的喔!
- 誰適合用? 有小孩唸大學的家長們。
六、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 重點: 如果你家裡有需要長期照顧的家人,而且符合特定條件,可以扣稅!
- 資格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 符合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
- 或是失能等級為第 2~8 級,而且去年有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的服務。
- 或是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 90 天。
- 金額: 每個人可以扣除 12 萬元!
- 誰適合用? 家裡有需要長期照顧的長輩或親人的人。
七、 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
- 重點: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有房屋者,不可以扣除!
- 資格:租屋以「自住需求」沒有營業使用。另外租屋人必需是你本人、配偶或受撫養的直系親屬。
- 限制:有排富規定,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適用稅率在20%以上、股利及盈餘按28%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不適用扣除規定!
- 誰適合用?租屋族、名下無房,並且不受排富規定限制的人。
計算「基本生活費差額」
「基本生活費」就是政府認為,每個人一年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要的最低花費。政府會參考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最新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定之,並於每二年定期檢討。
而「基本生活費差額」是依公告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210,000元乘以納稅者、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納稅者申報的全部免稅額與一般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金額部分,得自納稅者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簡單來說,政府覺得既然每個人都有基本的生活費需求,那在算計所得稅的時候,應該要先確保大家都有足夠的錢可以過基本生活,剩下的錢再來課稅。
「基本生活費差額」怎麼算?
其實公式很簡單:
- 「基本生活費差額」 = 「基本生活費總額」 – 「免稅額總額 + 一般扣除額總額 + 特定特別扣除額總額」
- 「基本生活費總額」 = 210,000元 x (納稅義務人 + 配偶 + 受扶養親屬人數) (用 113 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 21萬元,乘上你家報稅的人數)
- 「免稅額總額」 : 就是你申報的免稅額加總。
- 「一般扣除額總額」 : 就是你選用的「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
- 「特定特別扣除額總額」 : 這裡指的是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這幾項特別扣除額的加總。(注意喔!這邊不包含「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和「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這兩項!)
- 算出來的「基本生活費差額」如果是正數,就可以再多扣一筆錢!如果是負數或零,就不用理會,不會影響到你的稅額。
舉個例子:
假設小安一家四口(夫妻 + 兩個小孩)報稅,適用 113 年度:
- 基本生活費總額 = 210,000元 x 4人 = 840,000元
- 免稅額總額 = 92,000元 x 4人 = 368,000元
- 一般扣除額總額 = 標準扣除額,夫妻合併申報 262,000元
- 特定特別扣除額總額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兩個小孩共 120,000元 x 2人 = 240,000元
- 「基本生活費差額」 = 840,000元 – (368,000元 + 262,000元 + 240,000元) = -82,000元
- 結果: 算出來是負數,所以小安家沒有基本生活費差額可以扣除。
試算三種情境:基本生活費差額
國稅局也額外提供試算,當中以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 210,000 元 × 納稅者、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
超過納稅者申報的全部免稅額與一般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金額部分,可以從納稅人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示範案例客戶扶養其配偶及3名未成年子女,一個申報戶5人為例,以下就3種情形分別列示計算:
| 項目 | 案例A:標準扣除額 | 案例B:列舉扣除額 | 案例C:列舉扣除額 |
| 基本生活費總額(A)(每人21萬*5人) | 105萬元 | 105萬元 | 105萬元 |
| 免稅額 (b1)(每人9.2萬*5人) | 46萬元 | 46萬元 | 46萬元 |
| 一般扣除額 (b2) | (標準) 24.8萬元 | (列舉) 35萬元 | (列舉) 25萬元 |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b3) | 4萬元 | 6萬元 | 5萬元 |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b4) | 0萬元 | 0萬元 | 0萬元 |
|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b5) | 7.5萬元 | 5萬元 | 7.5萬元 |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b6) | 0萬元 | 12萬元 | 0萬元 |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b7) | 0萬元 | 0萬元 | 0萬元 |
| 基本生活費比較項目合計數 (B)(B=b1+b2+b3+b4+b5+b6+b7) | 82.3萬元 | 104萬元 | 83.5萬元 |
| 基本生活費差額(C)(C=A-B) | 22.7萬元 | 0* | 21.5萬元 |
試算:個人綜合所得稅率級距
| 2024 綜合所得總額(元) | 所得稅率級距 | |
| NT$ 0 ~ 590,000 | 5% | |
| NT$ 590,001 ~ NT$ 1,330,000 | 12% | |
| NT$ 1,330,001 ~ NT$ 2,660,000 | 20% | |
| NT$ 2,660,001 ~ NT$ 4,980,000 | 30% | |
| NT$ 4,980,001 ↑ | 40% | |
試算:個人和家庭夫妻免稅級距
| 試算項目 | 免稅額度 |
| 納稅義務人 基本免稅額 | 97,000 |
| 滿 70 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 基本免稅額 | 145,500 |
| 個人標準扣除額 | 131,000 |
| 夫妻標準扣除額 | 262,000 |
| 薪資特別扣除額 | 218,000 |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218,000 |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 120,000 |
|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 25,000 |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 270,000 |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 120,000 |
| 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 | 180,000 |
| 退職所得(分期領取退職所得減除金額) | 859,000 |
| 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 (個人) | 7,500,000 |
| 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 (營利事業) | 600,000 |
| 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度 | 37,400,000 |
常見的投資工具怎麼課徵所得稅?
| 投資工具 | 資本利得 | 股息 / 利息 | 其他 |
| 台灣境內股票 | 免稅 (證券交易所得稅已停徵) | 可選擇合併或分離課稅,有股利抵減額 | 單筆股息超過2萬元可能課徵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
| 台灣境內基金 | 免稅 (買賣價差) | 視為利息或股利所得,併入個人所得課稅 | 單筆配息超過2萬元可能課徵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
| 境外基金 | 海外財產交易所得,超過一定金額納入基本所得額 | 海外利息收入,納入基本所得額 | 盈虧可互抵 |
| 投資型保單 | ‧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分離課稅之利息或其他所得、利息所得、股利 ‧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納入基本所得額 | ‧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分離課稅之利息或其他所得、利息所得、股利 ‧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納入基本所得額 | 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與基本稅額;解約贖回免再課稅 |
案例試算:單身上班族與雙薪家庭的免稅門檻?
單身上班族年所得若低於44.6萬元免繳稅
- 免稅額: 9.7 萬元
- 標準扣除額: 13.1 萬元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1.8 萬元
- 加總 = 44.6 萬元
雙薪家庭年所得若低於93.2萬元免繳稅
- 免稅額: 9.7 萬 x 2人 = 19.4萬元
- 標準扣除額 (夫妻): 26.2 萬元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1.8 萬元 x 2人 = 43.6 萬元
- 加總 = 89.2 萬元
雙薪四口家庭年所得若低於132.6萬元免繳稅
- 免稅額: 9.7 萬 x 4人 = 38.8 萬元
- 標準扣除額 (夫妻): 26.2 萬元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1.8 萬元 x 2人 = 43.6 萬元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假設子女皆為 5 歲以下): 12 萬 x 2人 = 24 萬元
- 加總 = 132.6 萬元

申報綜合所得稅的逃漏稅常見地雷
綜合所得稅申報,最常見的就是「短漏報」和「誤扣除」。這些錯誤,輕則補稅,重則受罰。以下逐一將國稅局分享過的各類申報失誤,有些看起來很基本的認知,但事實上連年發生。
1. 短報、漏報所得
- 刪除「查詢所得」資料: 報稅系統提供的「查詢所得」功能,是國稅局貼心幫大家整理的所得資料,但千萬別自行刪除!如果您刪除後申報,造成所得短少,可是會被處罰的喔!
- 受扶養親屬所得未合併申報: 家裡有受扶養的親屬嗎?別忘了將他們的所得也一併申報,不然也會被視為短報。
- 執行業務者重複扣除費用: 尤其是SOHO族、接案的朋友!執行業務所得的損益計算表已經扣過成本費用了,申報時別再重複扣除。
- 股利所得重複扣除免稅額: 報稅時要留意,股利憑單上的金額是「已扣繳稅額」後的總額,申報時直接用總額申報,別再自行扣除免稅額。
- 漏報非「查詢所得」範圍的所得: 「查詢所得」只是參考,不是所有所得都包含在內!
-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有大陸地區收入的朋友注意,這部分所得不會顯示在查詢所得中,您要主動合併申報。
- 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 海外所得超過一定門檻(目前為100萬元),要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申報「基本所得額」,別以為海外所得沒超過免稅額就不用報,這觀念是錯的!
2. 誤扣除免稅額或扣除額
- 網路申報錯誤: 網路報稅方便,但也要小心操作失誤!保險起見,最好尋求理財規劃專業人士偕同。
- 未完成資料上傳: 網路報稅不是繳完稅就結束了!一定要完成資料上傳,系統才會認定您完成申報。
- 使用舊年度資料上傳: 每年報稅系統都會更新,別拿舊年度的資料來上傳,系統會比對不符,導致申報錯誤。
- 後續補報只上傳漏報所得: 發現漏報後要補報,記得要將所有所得資料重新上傳,而不是只補傳漏報的部分,以免覆蓋掉之前的申報資料,反而造成更多錯誤。
3. 海外所得或投資所得超過750萬未申報
當個人綜合所得淨額和選擇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加計基本所得額項目包含: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有價證券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上述項目全年所得若超過750萬元,應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當個人所得達到課稅標準而未辦理結算申報者,稅捐稽徵機關除發單補徵本稅外,尚可依情節輕重程度,按補徵稅款加處3倍以下的罰鍰。
4. 遺漏申報出售未上市櫃股票
根據《公司法》第162條的規定,股票若是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發行需要申報基本所得稅。而對於未發行股票的情況,則需要納入綜合所得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綜合所得稅是根據投資收益進行累進稅率計算,最高稅率為40%。
基本所得額的計算方法與一般證券交易相同,即賣出股票時的收入扣除成本後的差額。成本包括購買成本、稅費、證券交易費用等。建議投資人在出售股票前,應該詳細記錄相關的交易成本和交易日期,以方便計算基本所得額。
而對於未發行股票,投資人則需要納入綜合所得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在計算所得稅時,也應該注意累進稅率的狀況,如果收入較高,通常需要支付更高的稅額。
5. 夫妻分居各自申報需要證明文件
綜合所得稅是以家戶為課稅單位,對於分居的夫妻而言,他們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將所得完全切開,各自申報,而且僅撫養親屬仍須雙方協調好、不能重複申報。包含:
- 家暴保護令: 取得通常保護令或暫時/緊急保護令有效期間所屬年度。
- 分居滿6個月以上,法院宣告分別財產制: 法院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之日所屬年度及以後年度。
- 分居滿6個月以上,法院裁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 法院裁定之日所屬年度及以後年度。

提問:所得稅可以節稅嗎?
個人綜合所得稅可以節稅嗎?
稅法有許多規定,其中確實可以透過合法的方式,讓納稅人可以透過扣除額來降低自己的稅負。可扣除的額度分為一般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而申報一般扣除額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僅可選擇其中一種方式辦理申報。
標準扣除額
第一種是採用標準扣除額,這是根據稅法規定的金額扣除,而不需要任何證明文件。以111年度為例,可扣除金額如下:
- 單身者:13.1萬元
-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合併申報者:26.2萬元
列舉方式
第二種方式是用列舉方式,如果您於所得年度中有捐贈、人身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置自用住宅貸款利息以及自住房屋的租金等項支出,且合計的總金額大於前面所說的標準扣除額時,就可以選用申報列舉扣除額,較為省稅。
個人綜合所得稅可以節稅的方向?
納稅人都希望自己申報稅務時,能夠達到最佳的節稅效果,確實在個人綜合所得稅可以朝幾個面向思考節稅議題:
- 夫妻各類所得分開計稅或合併計稅。
- 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
- 事先規劃、善用特別扣除額。
- 規劃年度收入發生的時間點。
- 慎選所得類別。

2025 新法上路!五月房屋稅2.0試算
2025年 房屋稅2.0 正式上路

這張表格其實就是房屋稅2.0最核心的概念!它告訴我們,房屋稅怎麼算,以及誰會受到新制的影響。我們把它分成幾個部分來看:
- 歸戶方式: 這是這次改動的重點!房屋稅2.0最大的改變就是從「縣市歸戶」變成「全國歸戶」。以前你在不同縣市的房子是分開算的,現在是全台灣的房子都算在一起!
- 住家用房屋: 表格主要針對住家用房屋,也就是一般我們住的房子。
- 原稅率 vs 2.0 稅率: 比較了舊制(原稅率)和新制(2.0稅率)的差別。
接下來,我們針對表格中的幾個關鍵情境,更深入解釋如何應對房屋稅2.0:
【如何課徵】房屋稅2.0是怎麼來的?
只要你擁有房屋,在持有期間就要繳納房屋稅。
- 課徵期間: 稅捐期間是每年的7月1日到隔年的6月30日。
- 課徵範圍: 不只是我們一般認知的房子,所有附著在土地上的建築物,像是倉庫、車庫等等,只要能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都算在內。
- 課徵方式: 以前可能有些複雜,但修法後現在每年課徵一次,基準日是每年2月底。
- 房屋使用變更申報: 如果你的房屋用途有變更(例如從住家變成營業用),記得要在變更後40天內,最晚3月22日前申報。但要注意!如果申報太晚,稅額減少的效果會從下一次才開始,但如果稅額增加,則是下次才適用!
- 繳稅期間: 繳稅時間固定在每年的5月1日到5月31日。
【誰要繳稅】誰是繳房屋稅2.0的人?
房屋稅是跟著建築物走的,所以原則上是房屋所有人要繳稅。
- 基準日: 以每年2月底在政府房屋稅籍資料上登記的房屋所有人為準。
- 特殊情況:
- 地上權房屋: 如果房屋是設定地上權的,變成是使用權人要繳稅。
- 房屋有典權: 就像房屋抵押的概念,變成是典權人要繳稅。
- 共同持有: 如果房子是多人共同持有,會推派一個管理人繳稅,如果沒有管理人,就大家依照持分比例各自繳納。
- 信託房屋: 如果是信託的房子,由受託人負責繳稅。
- 未登記且所有人不明: 這種情況比較特殊,會找起造人(蓋房子的人)或是實際居住者或管理人來課稅。
年度中房屋買賣怎麼算? 通常買賣雙方會協議當年度的房屋稅由誰負擔,但法律上還是會向2月底的房屋所有權人課徵。
【如何計稅】房屋稅2.0是怎麼算出來的?
房屋稅不是直接看市價,而是用一個叫做「房屋評定現值」的數字來算。
- 房屋評定現值怎麼算?
- 公式: 房屋評定現值 = 房屋標準單價 × (1 – 折舊率 × 折舊年數) × 地段率 × 面積
- 誰來評定? 由地方政府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定。他們會根據房屋的標準單價、地段率和折舊率來評估。
- 影響因素: 簡單來說,房子越大、建材越好、屋齡越新、地點越熱鬧,評定現值就會越高。
- 怎麼知道評定現值?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算好後,如果你覺得算錯了,可以在30天內提出複查。
- 房屋稅額怎麼算?
- 公式: 應納房屋稅額 = 房屋評定現值 × 稅率
- 稅率看用途: 稅率就看你的房子是自住還是非自住,稅率會不一樣,這就是房屋稅2.0的重點!
房屋稅2.0 的稅率重點:
- 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全國歸戶、全數累進」: 這句話很重要!如果你在全台灣持有多間非自住房屋,稅率會累進上去,而且是全部的房子都用最高的稅率算! (上述表格中的「其他非自住住家用房屋」)
- 地方政府「必須」訂差別稅率: 政府要求各縣市都要訂出不同的稅率,如果沒有訂,就用財政部公告的基準。
【自住要件】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算自住?
房屋稅2.0 對於「自住」的認定變得更嚴格,戶籍變成必要條件!
- 自住房屋三要件 (缺一不可):
- 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 (表格中的「自住」)
- 房屋所有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而且戶籍要遷進去!
- 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全台灣合計最多3戶以內。 (表格中的「全國3戶以下」)
新制上路前自住房屋須補設籍嗎? 是的! 為了適用自住稅率,記得趕快把戶籍遷進去!
【免稅房屋】什麼情況下房屋可以不用繳稅?
原本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的房屋可以免徵房屋稅,但房屋稅2.0 新增了適用對象限制:
- 適用對象: 只有自然人,而且在全台灣持有3戶以內的房屋才適用免稅。
- 法人不適用: 公司名下的房屋,即使現值在10萬元以下,也不能免稅。
- 超過3戶怎麼辦? 如果自然人持有超過3戶,就沒有免稅的優惠了。
【優惠稅率】有沒有其他更低的稅率?
有! 政府為了鼓勵公益,針對以下兩種情況提供更低的優惠稅率 1.2% (表格中的「全國歸戶 自住 全國3戶以下」 和 「全國歸戶 自住 全國單一自住房屋 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
- 公益出租人: 把房子出租給符合政府認定的弱勢族群,可以享有優惠稅率。
- 社會住宅: 把房子出租給政府作為社會住宅使用,也有優惠稅率。
表格中還有提到「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只有 1% (2.0 稅率)。 這是針對條件更嚴苛的自住,稅率更低!詳細的「一定金額」各縣市規定不同。
另外像是「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房屋」、「繼承取得共有房屋」、「建商新建待銷售房屋」等等,這些情況的稅率也跟一般非自住房屋不太一樣,主要都是為了更精細的區分不同房屋的使用狀況。
總結來說,房屋稅2.0 的重點就是「全國歸戶」 和 「差別稅率」。 持有越多非自住房屋,稅率就會越高。 自住的條件也更明確,記得要戶籍遷入才能享有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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