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務快訊:執行業務與其他所得業者注意!報稅常見錯誤與申報提醒
國稅局提醒,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業者在辦理所得稅申報時,常見三大類錯誤:收入、費用及所得。
為協助業者順利完成申報,國稅局特別整理以下常見錯誤態樣及說明,請務必多加留意。
常見錯誤1.收入類錯誤
漏報扣繳憑單收入:
如業務收入、利息收入等。業者可利用組織及團體憑證(XCA憑證)線上查詢,避免遺漏。
漏報實報實銷之政府補助款:
這類補助款並非免稅收入,應於申報業務收入時一併填報。

常見錯誤2.費用類錯誤
獨資負責人列報薪資、伙食費或自有房屋租金:
根據《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相關規定,獨資負責人不得列報以上費用。
家庭與業務支出混用:
租用房屋的租金支出應按業務使用面積比例計算;水電瓦斯費、郵電費及汽車相關費用則應按一半計算減除。
列報員工自付之勞、健保費:
非執行業務者負擔的費用不得列報。
列報與業務無關之交際費:
根據規定,與業務無關的交際費不得從費用中扣除。

常見錯誤3.所得類錯誤
聯合執業之合夥人異動:
若有合夥人變動,申報時應附上聯合執業合約書及出資證明等資料。
重複扣除必要成本及費用:
若已採設帳申報並扣除相關費用,在填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就不應再以部頒標準計算減除費用,以免重複扣除導致漏報所得額。

報稅小幫手:線上申報服務
為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對我國經濟之影響,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與繳納期間已延長至114年5月1日至6月30日。國稅局鼓勵業者多加利用線上服務,不僅方便,還能減少錯誤。
- 查詢扣繳收入:
請前往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使用**組織及團體憑證(XCA憑證)**線上查詢。
- 申報執行業務所得:
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利用「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電子申報系統」申報。
- 申報綜合所得稅:
同樣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將執行業務所得與其他各類所得合併申報。
國稅局提醒,執行業務者應依法設置日記帳並取得憑證,確保收入與費用皆依稅法規定申報,其他所得業者亦同。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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