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發生繼承案件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可以扣除額由50萬元提高為56萬元。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還可以依照未成年子女的年齡,每年加扣56萬元。2023年(112年)1月1日起,民法規定之成年年齡已由20歲下修為18歲,所以自112年1月1日起發生繼承案件,未成年子女加扣扣除額的年數,計算至18歲為止|扣除額計算方式|基本扣除額|加扣額
稅務快訊:113年遺產稅申報: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怎麼算?

稅務快訊:113年遺產稅申報: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怎麼算?

113年發生繼承案件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可以扣除額由50萬元提高為56萬元。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還可以依照未成年子女的年齡,每年加扣56萬元。2023年(112年)1月1日起,民法規定之成年年齡已由20歲下修為18歲,所以自112年1月1日起發生繼承案件,未成年子女加扣扣除額的年數,計算至18歲為止。

113年遺產稅直系血親扣除額計算方式

申請以被繼承人所遺的股票抵繳遺產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基本扣除額

每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可扣除56萬元。

2. 加扣額

如直系血親卑親屬尚未成年,則可以依年齡距離成年的年數,每年加扣56萬元。
(112年後民法規定之成年歲數為18歲。)

實際案例說明

假設被繼承人於2024年(113年)死亡,遺有以下子女:

-兒子:19歲
-女兒:12歲

兒子已成年,因此只能扣除基本扣除額56萬元
女兒距離18歲成年還有6年,因此加扣額為:
56萬元/年 × 6年 = 336萬元

女兒的總扣除額為:
56萬元+336萬元=392萬元
因此,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合計為:

56萬元+392萬元=4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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